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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咸宁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事指南-山西公积金代办公司
咸宁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的咸宁材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,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的公积材料,申请条件是金贷公积金代办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,贷款发放6个月以上,款提申请提前全部结清的前结清办借款人,然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或者是咸宁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业务即可。关于咸宁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事指南的公积问题,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。金贷
一、款提咸宁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材料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;
2.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的前结清办材料。
二、咸宁咸宁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条件
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,公积贷款发放6个月以上,金贷申请提前全部结清的款提借款人。
三、前结清办公积金代办咸宁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流程
1、申请: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。
2、受理: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,在1个工作日(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)内提出预审意见,并作出受理决定。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,且材料齐全、格式规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出具《提取受理回执单》;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当场一次性告知;若不予许可则退件处理,并告之原因。
3、审核:受理后,审核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。在审核过程中涉及特殊程序的,启动特殊程序环节,特殊程序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。
4、审批:审批人员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。
5、办结:决定人根据审批意见即时作出决定,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通过结果;不予通过的,通知申请人。
四、咸宁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法律规定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4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和24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修订
第十一条?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(二)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
(三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;
(四)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;
(五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;
(六)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
(七)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第二十六条?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贷款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,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。
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,在咸宁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一次性还款手续,只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和还款材料即可,在申请时贷款发放时间要求达到6个月以上,没有达到这个时间标准的,就无法正常申请。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华律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。